學院聯盟合作契約
Pathdemy 學院聯盟合作契約內容如下:
本合約由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於 [合約簽訂日期] 簽署,旨在明確雙方在「學院聯盟」合作項目中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範圍及目的
雙方同意依據本合約規定,共同合作開展具體合作內容,如線上課程開發、邀請講師、建立證照系統、建置聯盟行銷人員等,以提升教育品質並擴大教育服務事業的覆蓋範圍。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本契約建立合作夥伴關係,彼此之間不存在雇主與員工的關係。本契約中的任何條款不應被解釋為創建雇主與員工關係。
二、合作模式
申請程序:乙方應於Pathdemy官網提交加入學院聯盟計畫的申請,並提供所需的機構資訊和個人資料。
資料使用:甲方將按需使用乙方提供的資料,並承諾遵守相關隱私及個資保護法規。
審核與確認:甲方審核乙方資料後,通過郵件確認合作關係的開始。在未完成審核前,合作關係不生效。
合作實施:經認證的學院聯盟成員將獲得訪問Pathdemy專屬後台的權限,並可使用推廣連結等資源進行市場行銷活動。
資源使用:乙方可使用Pathdemy官網的相關產品敘述、照片和品牌標誌進行推廣。
三、合作內容
課程內容規劃提供:乙方負責規劃及提供課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課程規劃、教學材料、在線課程及證照課程等。
洽詢專業講師合作:乙方負責針對規劃之課程,推薦適當講師進行合作。該講師將另行與Pathdemy簽訂合作契約。
建置聯盟行銷人員:乙方得建置聯盟行銷人員,以協助行銷和推廣雙方合作之課程,該人員亦得行銷Pathdemy平台內之所有課程。相關聯盟行銷人員辦法,請參照聯盟行銷辦法。
多元角色合作關係:乙方的依據其專長與能力,參照Pathdemy阿米巴生態鏈參與者關係,同時間擔任申請多元角色,包括但不限於講師、製片創作者、聯盟行銷等。
四、佣金之計算
課程佣金
依據乙方連結其推薦講師所建置之課程銷售額的營業毛利,甲方將提撥10%的課程佣金給乙方。
上列銷售額不限於乙方或其聯盟行銷人員的銷售額,只要該課程所產生的所有銷售額之營業毛利,均在課程佣金的計算範圍。
輔導佣金:
學員經由乙方之聯盟行銷人員專屬『推廣連結』進入官網並且購買課程,包括但不限於學院聯盟課程及Pathdemy平台所有課程。甲方將依據學院聯盟建置聯盟行銷人員之營業毛利,提供10%之輔導佣金給乙方。例如:1月份經乙方聯盟行銷人員專屬『推廣連結』進入並購買之總營業毛利為10,000元,輔導佣金比例10%,則甲方需撥款1,000元作為輔導佣金。(輔導佣金之比例,依照甲方公佈或通知之比例為準)
如消費者並非經由乙方之聯盟行銷人員專屬『推廣連結』進入官網並且購買,則不得計算輔導獎金,相關輔導佣金計算,依照系統後台自動抓取之資料為準,甲、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承認。
其他:
其餘佣金項目計算,將依據乙方所申請Pathdemy阿米巴生態鏈中之相關角色為核算原則。若為多元參與者角色,則依據該參與者辦法為準。
如消費者申請退款或是取消訂單,則該筆訂單之佣金則扣除,如已撥款,則於下個月之輔導佣金內扣除。
營業毛利係指營業銷售額扣除第三方金流費3%及營業稅5%後的金額。
五、佣金結算及撥款
(以下金額皆以新台幣做為計算單位)
結算日期:每月5日進行結算,依據乙方於專屬後台中的請款申請,進行結算審查,依據審查無誤的請款金額為主。
撥款條件:相關佣金發送的最小額度為2,000元(含),如未超過2,000元則可累計,甲方不得因任何因素私自扣除。
提供資料:乙方須提供撥款及勞務申報所需之必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真實姓名、身分證正反面、親筆簽名、指定匯款存摺正面。
撥款日期:每月之相關佣金將於結算當月的15日發送,如遇國定例假日則順延發送。
總 結 算: 每年12月底做總結算,期間佣金未超過2,000元者,甲方結清並依照付款日期發送於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積欠乙方。
撥款方式:甲方以匯款方式匯入乙方指定之帳戶,銀行匯款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相關稅務、撥款及發票事宜,請參照稅務及發票事宜。
免責聲明:甲方應盡力確保乙方之相關權利,但甲方沒有義務提供乙方任何未支付款項之利息責任。
六、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之合作自甲方通過乙方之資料審核後開始,不限制合作期限,如任一方欲終止合作,則需發送終止合作mail通知對方。
甲方需於終止合作日後一個月內結算乙方之相關佣金餘額,並依照相關佣金發送規定發送,甲方不得扣款或是積欠。
如遇甲方因為乙方之關係或作為而造成損失時,甲方需向乙方舉證損失證明或是金額後,始能扣除乙方對等之相關佣金。
終止合作後,甲方得取註銷乙方之申請帳戶。
七、智慧財產權
本網站以及本網站上任何可觀看、聽取或透過其他方法取得的資訊, 包括但不限於所有報告、文字、影片、圖片、語音和其他材料(以下統稱「內容」)都受到中華民國與國際著作權法、商標法與其他法律的保護,且其所有權屬於我們或第三方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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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禁止事項
甲方不得違反個資法,違法販售或使用乙方提供之一切個人資料為其他用途使用。
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行銷佣金,並提供暢通之溝通管道。
乙方不具任何代表甲方身分之權利,不得宣稱是甲方之任何關係人或是代表人,亦不得代表甲方做任何優惠活動。
乙方不得以任何誇大不實、宣稱醫療之廣告手法、形容、敘述、說詞等包含但不限於以上之行銷方式,進行推廣銷售,如有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改,乙方應立即改善,如甲方因乙方之任何不法舉動而有名譽或是財務上的損失時,乙方應無條件賠償甲方之損失。
乙方不得用任何詐騙之方式騙取甲方取得佣金,如有發現,甲方得立即終止合作關係,乙方需歸還所有歷史佣金,情結重大者,甲方得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
乙方不得以詐騙、負面等有任何有爭議之手法吸引點擊率,如有發現,甲方得立即終止合約,乙方必須立刻停止所有行銷動作。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之品牌、LOGO等任何甲方資源,從事詐騙或是危害消費者權益之動作,如甲方因此有名譽及財務上的損失,甲方得向乙方提出賠償條件。
九、免責聲明
您同意承擔使用本網站及其內容以及所有內容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所有責任與風險。我們對於本網站或內容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表述或背書。我們 於此聲明不提供任何及所有明示、默示和法律之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適售性、特定目的之適用性,以及與本網站、我們提供的服務以及網站內容有關的所有權與無侵 權事實之保證。 對於本網站服務的連續性、時效性、安全性、準確性或網站錯誤的更正,我們不做任何保證。對於內容的準確性、完整性、或內容錯誤的更正,我們也不做任何保 證。我們是以「連同本身具有之一切瑕疵」(With All Faults) 、「現況」(As Is)和「可提供性」(As Available) 之條件提供本網站及其內容。
十、責任限制
在相關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我們不對直接或間接使用或無法使用本網站或其內容所造成的任何損失負責。您瞭解並同意在任何情況下,我們不需為下列行為所導 致的損失負責,包括但不限於:(i)任何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網站或其內容所導致的直接、間接、意外、後續或懲戒性的損失;(ii)任何因本網站或其內容錯 誤、遺漏或其他不正確性所導致的賠償;(iii)未經授權而存取或變更傳送內容或資料;(iv)本網站或服務中的第三方廠商所做的聲明或行為;或(v)其 他與本網站或其內容有關的事件,即使我們已得知造成損失的可能性時亦然。
十一、賠償
您瞭解並同意為自己在本網站上的行為負責。您在此同意免除我們、我們的成員、核准人員、員工和代理商由於您的個人使用行為、不當使用行為或無法使用本網站 或其內容的行為,或因違反任何一條本規定導致賠償、損失、費用、損害、訴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直接、間接、無意、必然且/或懲戒性損害),以及合理訴訟費 時所承擔的責任,並為其提供辯護和確保其免受損失。
如任一方違反本合約規定,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任何因天災、火災、地震、罷工、暴動、戰爭、恐怖活動或政府政策修改等不可抗拒之外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一方之系統故障、網路斷線等事由,致其無法履行本規定者,該方不負給付義務或遲延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
因本合約引起的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裁決。
十四、管轄法院
如因本行銷夥伴同意書而所生紛爭,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五、其他
本合約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合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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