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行銷合作同意書
本聯盟行銷計畫由「Pathdemy培課網-華榮永續影響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以下稱為甲方),申請加入此計畫的參與者(以下稱為乙方)。請乙方仔細地閱讀這份同意書。一旦乙方註冊會員成功後,既代表乙方有意願加入本聯盟行銷計畫,乙方需完全同意並願意遵守這份合作同意書內的規範以及條款。
一、合作關係:
甲、乙雙方採用合作之模式,彼此之間沒有任何雇主與員工之關係。本同意書內所記載之任何條文皆不得被延伸或創造成任何雇主與員工之關係,並不適用任何有關於雇主與勞工之規定或是法條,包含但不只限於勞動基準法。
二、合約生效:
乙方於本平台閱覽本合約後,自行列印後簽署用印後掃描成pdf檔,乙方透過於講師申請表中登記郵箱回傳給甲方,即視為已詳閱且同意本合約之所有內容。雙方於簽訂本合約後即立刻生效,並盡最大努力共同遵守協議內容,以達合作之最大效益。
三、合作模式:
乙方於官網申請參加聯盟行銷合作計劃,以真實姓名註冊會員,並於註冊後以表單、MAIL或其他方式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並同意甲方於聯盟行銷獎金之發送及申報勞務作業使用。
甲方取得乙方之個人資料後,僅能在關於本合作必要用途使用,不得違反個資法,隨意使用及販售乙方個人資料。
甲方審核乙方身分及相關資料無誤後,以MAIL通知乙方,始能確認開始合作,如甲方未完成審核,則合作關係未正式生效。
註冊並通過審核後,甲方後將提供專屬後台,以便乙方隨時檢視相關之數據及行銷獎金金額。。並於專屬後台內,提供特定的『推廣連結』,以利乙方做行銷推廣曝光使用。
乙方得使用官網內之產品敘述、照片、品牌LOGO等資源做為行銷推廣使用。
四、行銷佣金之計算方式:
任何消費者經乙方之專屬『推廣連結』進入官網並且購買,所產生銷售額的營業毛利即為行銷佣金之計算依據。(營業毛利係指銷售額減去第三方金流費用3%及營業稅5%後的金額)
甲方依據上述營業毛利,提供一定比例之行銷佣金。例如:1月份經乙方專屬『推廣連結』進入並購買之總營業額為10,000元,行銷佣金比例10%,則甲方需撥款1,000元作為行銷佣金。(行銷佣金之比例採浮動進階制,依照甲方公佈或通知之比例為準)
如消費者並非經由乙方之專屬『推廣連結』進入官網並且購買,則不得計算行銷獎金,相關行銷佣金計算,依照系統後台自動抓取之資料為準,甲、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承認。
如消費者申請退款或是取消訂單,則該筆訂單之佣金則扣除,如已撥款,則於下個月之行銷佣金內扣除。
五、行銷佣金結算及撥款:
(以下金額皆以新台幣做為計算單位)
結算日期:每月5日進行結算,依據乙方於聯盟行銷專屬後台中的請款申請,進行結算審查,依據審查無誤的請款金額為主。
撥款條件:行銷獎勵金發送的最小額度為2,000元(含),如未超過2,000元則可累計,甲方不得因任何因素私自扣除。
提供資料:乙方須提供撥款及勞務申報所需之必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真實姓名、身分證正反面、親筆簽名、指定匯款存摺正面。
撥款日期:每月之行銷佣金將於結算當月的15日發送,如遇國定例假日則順延發送。
總 結 算: 每年12月底做總結算,期間佣金未超過2,000元者,甲方結清並依照付款日期發送於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積欠乙方。
撥款方式:甲方以匯款方式匯入乙方指定之帳戶,銀行匯款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稅務規則:甲方應於每年5月底前,提供扣繳憑單給乙方,以利乙方稅務正常,如乙方單月行銷佣金大於(含)2.0萬時,甲方得先扣除政府規定之10%稅率費用及其他任何需繳交政府之費用。
免責聲明:甲方應盡力確保乙方之相關權利,但甲方沒有義務提供乙方任何未支付款項之利息責任。
六、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之合作自甲方通過乙方之資料審核後開始,不限制合作期限,如任一方欲終止合作,則需發送終止合作mail通知對方。
甲方需於終止合作日後一個月內結算乙方之行銷佣金餘額,並依照行銷佣金發送規定發送獎金,甲方不得扣款或是積欠。
如遇甲方因為乙方之關係或作為而造成損失時,甲方需向乙方舉證損失證明或是金額後,始能扣除乙方對等之行銷佣金。
終止合作後,甲方得取註銷乙方之申請帳戶。
七、智慧財產權:
本網站以及本網站上任何可觀看、聽取或透過其他方法取得的資訊, 包括但不限於所有報告、文字、影片、圖片、語音和其他材料(以下統稱「內容」)都受到中華民國與國際著作權法、商標法與其他法律的保護,且其所有權屬於我們或第三方廠商。
您僅能將本網站及其內容用於個人用途。您可以下載、列印與儲存部分內容,以作為私人使用的資料。凡是基於此目的所下載的內容或資料,其使用權、所有權或利 益皆不屬於您所有。在您從本網站下載的任何內容中,我們保有完整的所有權和智慧財產權。您不得對本網站內容或從本網站取得的資訊進行修改、更改格式、複 製、重製、顯示、發布、重新張貼、傳送、公佈、授權、銷售、出租、轉移或據此製作出其他作品,除非獲得本規定許可。您不得以鏡像或框架的方式,將本網站的 網頁放置於其他任何網站或網頁上展示,而且不得放置與本網站的連結,包括指定網頁連結。您不得使用機器、擷取器或其他自動化的方式連結至本網站。
八、禁止事項:
甲方不得違反個資法,違法販售或使用乙方提供之一切個人資料為其他用途使用。
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行銷佣金,並提供暢通之溝通管道。
乙方不具任何代表甲方身分之權利,不得宣稱是甲方之任何關係人或是代表人,亦不得代表甲方做任何優惠活動。
乙方不得以任何誇大不實、宣稱醫療之廣告手法、形容、敘述、說詞等包含但不限於以上之行銷方式,進行推廣銷售,如有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改,乙方應立即改善,如甲方因乙方之任何不法舉動而有名譽或是財務上的損失時,乙方應無條件賠償甲方之損失。
乙方不得用任何詐騙之方式騙取甲方取得佣金,如有發現,甲方得立即終止合作關係,乙方需歸還所有歷史佣金,情結重大者,甲方得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
乙方不得以詐騙、負面等有任何有爭議之手法吸引點擊率,如有發現,甲方得立即終止合約,乙方必須立刻停止所有行銷動作。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之品牌、LOGO等任何甲方資源,從事詐騙或是危害消費者權益之動作,如甲方因此有名譽及財務上的損失,甲方得向乙方提出賠償條件。
九、免責聲明
您同意承擔使用本網站及其內容以及所有內容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所有責任與風險。我們對於本網站或內容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表述或背書。我們 於此聲明不提供任何及所有明示、默示和法律之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適售性、特定目的之適用性,以及與本網站、我們提供的服務以及網站內容有關的所有權與無侵 權事實之保證。 對於本網站服務的連續性、時效性、安全性、準確性或網站錯誤的更正,我們不做任何保證。對於內容的準確性、完整性、或內容錯誤的更正,我們也不做任何保 證。我們是以「連同本身具有之一切瑕疵」(With All Faults) 、「現況」(As Is)和「可提供性」(As Available) 之條件提供本網站及其內容。
十、責任限制
在相關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我們不對直接或間接使用或無法使用本網站或其內容所造成的任何損失負責。您瞭解並同意在任何情況下,我們不需為下列行為所導 致的損失負責,包括但不限於:(i)任何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網站或其內容所導致的直接、間接、意外、後續或懲戒性的損失;(ii)任何因本網站或其內容錯 誤、遺漏或其他不正確性所導致的賠償;(iii)未經授權而存取或變更傳送內容或資料;(iv)本網站或服務中的第三方廠商所做的聲明或行為;或(v)其 他與本網站或其內容有關的事件,即使我們已得知造成損失的可能性時亦然。
十一、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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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不可抗力
任何因天災、火災、地震、罷工、暴動、戰爭、恐怖活動或政府政策修改等不可抗拒之外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一方之系統故障、網路斷線等事由,致其無法履行本規定者,該方不負給付義務或遲延責任。
十三、管轄法院
如因本行銷夥伴同意書而所生紛爭,雙方同意以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四、其他
若有未盡詳述之事宜,Pathdemy培課網-華榮永續影響股份有限公司保有說明及變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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